汉代墓室随葬品及历史意义
在原始社会早期,墓中随葬品主要是死者生前喜欢和使用过的物品,包括陶器皿、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装饰品等。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随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别不大。
到了原始社会晚期,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如在汶口文化晚期10号墓中,有结构复杂的葬具,死者佩戴精致的玉石饰物,随葬玉铲、象牙器和近百件精美的陶器。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贫富分化更加悬殊,王和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美,包括青铜器、玉石器、漆木器、骨角器鲁等。商代还流行人殉制度;人殉是用活人来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商王和大贵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则数十,多则一二百人,包括墓主人的侍从、婢妾、卫兵和各种勤杂人员。人殉在西周前期仍很普遍,中期以后稍减少。从战国开始,用木俑和陶俑随葬的风俗已盛,这可以看作是人殉的替代。
从西汉中期以后,随葬品中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模型。到了东汉,明器的种类和数量愈多。这是中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魏晋南北朝时期,随葬品主要是陶瓷、器皿、陶制模型、陶俑和镇墓兽。隋唐五代时期,随葬品以大量的陶俑为主。陶俑分为出行时的仪卫行列和家居时的家臣侍者两大类。宋至明代,随葬品以实用物品和珍宝为主,包括陶瓷器、金银器和玉器等。大约从殷末周初,在墓上开始出现了封土坟头。春秋战国以后,坟头封土越来越大,形状好似山丘。特别是帝王陵墓的封土,工程大,发展变化明显。下面介绍几种帝王陵墓的封土形式:
第二种“以山为陵”。即利用山丘作为陵墓的坟头,唐代帝王陵采用了以山为陵的形式。唐昭陵就是以九蝬山为陵,凿山建造的。
第三种“宝城宝顶”。即在地宫之上砌筑高大的砖城,在砖城内添土,使之高出城墙成一圆顶。这种城墙称之为“宝城”,高出的圆形坟头,称之为“宝顶”。在宝城之前,还有一个向前突出的方形城台,台上建方形明楼,称之为“方城明楼”,楼内竖立皇帝或皇后的谥号碑。明清两代的皇帝和后妃皆采用了这种以宝城宝顶的方城明楼构成的坟头。
墓葬研究是以考古出土之墓葬材料为基础,结合文献材料来探讨社会习俗以及宗教行为与观念的一个研究领域。因此墓葬研究与人对死亡及死后世界观有著密切关系。由于生死之事是每一个社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无论古今社会,一个成员的死亡,常隐含其对整个社会存在的威胁。故生死之事不但具有社会意义,也具有宗教意义。在古代社会中,由于人的生命一般均相当短促,死亡更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件。人类普遍习俗都会在某个社会成员死后,透过一套丧葬礼制的施行,帮助死者离开生者的社会而进入另一个世界。而我们也可以从生人处理死者和面对死亡的态度窥探此社会宗教信仰的特色。
葬礼为丧礼的延续,而在许多文化中,葬礼后还有祭祀,为生者企图与死者往来的活动。由于中国人一向对丧葬采取谨慎的态度,故人类著实可以利用墓葬材料来讨论中国古代的宗教与社会现象。先秦两汉文献讨论墓葬制度时通常有二方面的重点,一是有关墓葬制度发展,一是墓葬制度的等级问题。
前者可以藉由墓葬的建筑形制讨论社会对死后世界的观念,而后者则是说明墓葬可以反映出社会阶级为基础的丧葬礼仪。曾子曾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句话不但是他个人的期望,也可以反映丧葬之礼在当时社会中占有的重要地位。
中国史上重视丧葬的情况,至少从那些商王大墓的存在已经可以窥知端倪。到了春秋,大墓及丧礼制度的出现都可作为那个社会中人们对于葬礼重视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