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墓前祭仪──把现在带入过去
当一群人聚在墓前,他们除了认识自己是同一祖先的後代或同一死者的“继承者”,从而增强内聚倾向,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仪式可以将现在带入过去,解决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矛盾。已死者虽在遥远的过去(历时性),却又至高无上地规范著当代(共时性)人们的一切。
死者的死是一个属於他的时代的结束。但这又使他可从此和每个子孙与未来者的未来时代结合在一起。死者死後,即死者生命的未来时间中,从葬礼完成的那刻起,每个人对死者的悼念可通过墓前的志哀,把生者带入死者的过去。
“纪念性或历史性仪式创造了神话时代──如澳大利亚人称作“梦的时代”──的神圣和有益的气氛,再现了当时的人物及其业绩。悼念性仪式对应著一种相反的程序∶不是以活人体现远祖,这些仪式的目的在於使不再活著的人复回为祖先。於是可以看到,仪式系统的功能在於克服和综合三种对立∶历时性与同时性的对立;在历时性与同时性两方面均可表现出来的各种周期性或非周期性的对立;最後,在历时性内部,可逆时间与不可逆时间的对立。因为尽管现在与过去在理论上有区别,历史性仪式把过去带入现在,而悼念仪式把现在带入过去,这两个过程是不等价的∶神话英雄确实可以被说成是回染了,因为他们的唯一实在性就在於他们的人格化,但人却是真的死去。”(利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第270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神话英雄“事迹”的复述与对死者的崇拜具有不同性质。前者唯一的实在是自然力、自然物以及远古“祖先”(包括虚幻想像中的祖先)的人格化,而後者是把死去的真实人物回复永恒。在祖先崇拜居於重要地位的中国,祖宗的存在可减弱或消除其他事物、甚至是神明的支配作用。
祖神可独自完整地在子孙的心理和观念中传继下来,成为一种监视和支配力量,包括墓葬的点主及年年清明是传继的性质和过程,体现了过往与当代的结合(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结合)。悼念仪式对这一结合起了重要作用。中国儒家思想支配的丧葬祭仪强调了“祖德、宗功”的典范和神圣,强调“继承父志”、“不改父道”,以孝道的观念令活著的人成了祖先和死者的“替身”。在他们看来,过去与现在之间的关系不是历时性关系,而是同时性关系。“现在”在仪式被带入“过去”。送死者的灵魂回另一世界的仪式可以使生者产生对死者的热爱,这种热爱又与祖先的经历紧紧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