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墓葬文化之生者对逝者义务的延伸
有些人思想上以为死者死後依然需要在另一个世界过活,这些人是相信灵魂之说;也有些人思想上不以为死者依然必须“过活”,反而以为死者已矣,一切皆空,然而他们行动上却依然出席死者的纪念礼,甚至注重死者的坟墓造型及打点死者随葬品。这样就说明,人是会从情感上出发,为了对死者尽最後的责任,把活著的人与死者的关系延续到死者死後的时间。
实际上,不论一个人是否相信人在死後会有灵,一个人对死者墓葬过程的态度,其实也代表了他与死者的关系,以及他和其他与死者有关的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死者已矣,而是延伸到死者死後的时间。
墓葬风俗的表达形式,正是这种关系的表达。当一个人去世时,所有人与他的亲属及辈份关系便在那一段时间表现出来。它们先前表现在行哀和下葬的仪礼上,除了不同辈份者服哀的孝服及孝章颜色有别,最主要的一些重要礼节,如担幡买水的角色,都必须根据与死者相关的长幼秩序安排。而立墓碑最重要法节是把所有死者在生时的妻妾、儿女、孙辈依序列入立碑人名单。
其实,活著的人必须为死去的人打点,可视为是活著与死者的关系并不因为死者的去世而中断。这是一种双方关系在死者死後的伸延。
《礼记祭统》把双亲与子女之间孝之关系定义与解释成∶“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殁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衰也,祭则观其敬也。尽此三道,孝子之行也。”
其实,葬仪在华人是仁心的本来表现。它基本上是人对他们一开始即建立的第一种人际关系--“亲子关系”的表现。儿女爱其双亲,不忍见其暴尸荒野。《孟子·滕文公上篇》云∶“盖世上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於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呐姑嘬之,其颡有 睨而不视。┅┅盖归反 (铲土用具)而掩之。┅┅ 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
中国人爱其亲并不单在生前,即使在葬後亦小心谨慎,免误伤其骨殖。《礼记·檀弓》记载孔子幼年时死了父亲。他不知道父亲的墓是深葬(“葬”)还是浅葬(殡为浅葬);为审慎起见,他从一老年妇女处得知确属浅葬,方始启殡,把父母合葬於防。原文如下∶“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殡於五父之衢。人之见者,皆以为葬也。其慎也,盖殡也。问於曼父之母,然後得合葬於防。”
这就是华人的人际关系观,人际关系是从生到死的。它从一出生就建立的关系做起,也是最基本、最直接的关系做起,如此才能表现得真而有情。墓葬文化表现的是这一点观念的一种表达方式。
基於外人也经常观察生者对死者的安排,并常作道德判断或各种评述,因此也有不少人是把墓葬变成一种表现社会关系或地位,甚至奢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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