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葬俗 1.上祭。于死者去世后第二天举行,祭品须有鸡、鱼、肉"三牲",诵毕祭文,锣鼓、唢呐、铁炮齐鸣,加上道士的念唱和妇女的哭声,整个葬礼显得十分隆重而悲哀。此外,还给每个参加葬礼者发一条白孝巾,扎在头上为死者戴孝。
2.乐穴,侗族葬礼。在棺木入土之前,把纸钱、树枝、杂草丢在空中燃烧,又杀死一只鸡丢进去,让它在火中蹦跳至气绝才取出.最后沉棺于穴中埋葬。福建惠安富士熙和石业雕刻各种造型石雕豪华墓碑,花岗岩石雕墓碑,直销订制,欢迎广大顾客朋友来电咨询。
3.挂葬,是侗族用以安葬未满月死婴之风俗。流行于贵州黎平肇兴。先替死婴穿好衣服,放在粪箕或摄箕中,用新白布(或黑布)盖上,挂在村寨附近山坡的树枝、竹枝上;或用草绳捆好挂上,任野禽野兽吞食。俗以为这样母亲才能再孕,否则就难孕或绝育,故子女多的人家也常常不用此葬法处理死婴。
4.停丧传葬。流行于贵州黎平四塞区和从江县和平区一带。当地风俗,患不吉之症的死者,因意外事故而死者,死亡时间与生辰八字不合者均要行此葬礼。尸体洗净装敛人棺后,停于选定的地点,停丧期(据鬼师推算决定)满后,将其焚化,骨灰用装进长三尺、高宽各一尺的小棺埋新白布包裹下葬,也有些地方不予埋葬,只停放在山坡之上。此外,停丧前之洗尸,装敛等事、一律由外婆、娘舅等亲戚办理,死者亲人都要回避。目前在于避开"饿鬼"。
怒族人民的丧葬仪式各地不一。碧江的怒族在数十年前多行火葬,至今在匹河公社西岸距怒族崖壁画洞口不远的地方,古代怒族的火葬场仍清晰可见。近几十年来由于受其他民族的影响,已大都改行土葬。如死者为男性,埋葬的方式则为伸肢仰卧,如系妇女则屈肢侧葬,如夫妻合葬,则妇女须向男子屈肢侧葬,反映了父权制统治下,妇女屈从丈夫的不平等待遇。
成年人死,全氏族或全村社停止劳动三天,以示哀悼。出丧时由老人挥舞长刀在灵柩前开路。葬后,都要在墓前放接死者生前的用具。如男的接弯弓、兽皮箭包,妇女则放煮饭、织麻的工具等。意为死者在阴世还会象生前一样生活,还照常使用这些生产生活用具。习惯上,对安葬后的成年人,只在第一年的有关节日里其为上故,此后均不再扫墓。本公司支持来电定制各种造型墓碑,提供墓碑产品设计图,价格合理,欢迎广大顾客朋友来电咨询。